定海區(qū)人民政府
索 引 號: | 1133090200263789XX/2024-73709 | ||
文 號: | 岑辦〔2024〕39號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
文件登記號: | LDHD99F-2024-00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fā)布機構: | 岑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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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區(qū)人民政府岑港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fā)《岑港街道村級集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激勵機制(試行)》的通知 |
各村(社區(qū))、機關各辦(中心): 為進一步激勵村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助力村級集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根據街道實際,制定本辦法。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zhí)行。 舟山市定海區(qū)人民政府岑港街道辦事處 2024年5月14日 岑港街道村級集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激勵機制(試行) 第一條 指導方案 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部分與村干部績效獎勵掛鉤,主要體現在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當年增收部分與村干部績效獎勵的對接。 (一)前置條件 需在完成當年度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考核增長任務指標并且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前提下,當年增收部分,根據項目來源分類按一定比例,績效獎勵村干部,激勵村干部帶富創(chuàng)富,提升村級集體經濟。 (二)具體類別 第二條 加強過程監(jiān)管 (一)事前“專項督導”,重規(guī)范。建立“專項督導制”,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各班子領導為副組長;各包村組長、綜合信息指揮室、紀工委、組織、財政、經發(fā)、城建、農業(yè)農村、平安法治、應急、民政等科辦(中心)負責人為組員。針對發(fā)展項目可行性進行督導,前端審批,尤其是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優(yōu)化指導,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提高資金利用率。 (二)事中“紅色聯線”,強監(jiān)督。結合目前出臺的各級相關制度,壯大村級“紅管家”隊伍,強化項目推進過程一線監(jiān)管,各業(yè)務科辦(中心)加強專業(yè)性督導。 (三)事后“唱帳聽評”,成閉環(huán)。結合村務公開,每季度公開唱帳,邀請村民(社員)代表現場聽賬,現場解讀答疑,實現過程、結果雙公開。 第三條 獎勵程序 根據《舟山市定海區(qū)村級集體經濟發(fā)展獎勵機制實施細則(試行)》(定農經辦發(fā)〔2022〕5號)文件精神,對各村集體經濟發(fā)展進行獎勵。 (一)項目認定。各村提交項目基本情況,由專項督導組審議討論決定。 (二)績效獎勵金額認定。各村提交項目相關資料,由專項督導組抽調相關科辦(中心)人員進行現場核驗。核驗通過后,由農業(yè)農村辦公室(農經口)核定績效獎勵的具體金額。單項增收項目發(fā)放的績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各類增收項目發(fā)放的績效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4萬元。 (三)績效獎勵發(fā)放。績效獎勵對象為村干部,獎金發(fā)放應考慮村干部成員在增收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貢獻大小,合理分配。分配方案需經村“兩委”班子討論通過,報街道審核、備案。獎勵資金由街道給予。村級集體經濟發(fā)展成效顯著的,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配套給予村干部績效獎勵。 本辦法自2024年6月14日起施行。 舟山市定海區(qū)人民政府岑港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fā)《岑港街道村級集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激勵機制(試行)》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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